陈晓龙律师

专职律师,实习律师指导老师,通化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吉林省律师协会网络与高新技术委员会委员。

所属分类:

详细介绍

专职律师,实习律师指导老师,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防化指挥工程学院,通化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吉林省律师协会网络与高新技术委员会委员,擅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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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ASSIC CASE

经典案例


土地使用权纠纷(行政诉讼)

吉林省德惠市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06)德行初字第16号原告:吉林储备物资管理局二三八处法定代表人:黄玉涛处长委托代理人:高俊杰吉林阳光博舟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孙永久吉林储备物资管理局二三八处,副科长被告:德惠市国土资源局法定代表人:李凤岐,局长委托代理人:李金波,国土资源局地籍科科长委托代理人:杨景才,吉林华航律师事务所律师第三人:吉林省瑞达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梁国芳,经理原告

商标侵权案件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 (2007)高行终字第241号 上诉人(一审原告)辽宁东亚种业有限公司,住所地辽宁省沈阳市东陵区东陵路139号。 法定代表人杨永华,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段立荣,女,辽宁东亚种业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 法定代表人侯林,主任。 委托代理人孙明娟,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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