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博舟律师在社区 消费者权益保护在行动(高源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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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动态
发布时间:
2024-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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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博舟律师在社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在行动—阳光博舟律师进社区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普法宣传
为深入践行2024年“激发消费活力”的消费维权年主题,在激活消费潜能、丰富群众物质文化生活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消费者维权意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引导消费者进行科学、理性消费,2024年3月12日,吉林阳光博舟律师事务所高源律师、实习律师张磊、实习律师高方堃走进社区、走进小区,通过话题互动交流的方式,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普法宣传。

本次宣传在兴隆山镇繁荣社区进行,互动内容主要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展开。针对社区中老年人在电视购物上屡屡存在消费者权益受损等本社区较为突出的消费者权益问题,高源律师等几位同志结合浏览商品广告、收看商品介绍、选择商品规格、确认物品下单、等待快递收货、拆包检查使用等一系列网上购物的环节,对互联网购物消费的一系列风险点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注意事项进行引导讨论。探讨中,高律师与在场社区干部、群众等老中青同志回顾网上购物的突出特点,比如主要是广告先入为主,消费者选购商品无接触,这使得消费者不能直观判断商品本身的特性、质量、构造等特征。以此为引子,高律师对消费者购物时有商品自主选择权、依法求偿权、安全保障权、公平交易权等权利进行说明,并指出消费者在网络消费时有要求格式条款的提示说明和解释、网店客服行为后果、经营者承诺、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等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更为具体的法律问题。

在网购盛行、网购和电视购物已经深入影响中老年人的当下,高源律师提醒大家面对网购浪潮,要谨防消费陷阱,不要轻信广告的夸大宣传,不要一味贪图便宜,在付款前要考虑到存在的风险,最好选择货到付款的交易方式,并索要和保留有效购物凭证。一旦出现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可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消协等投诉,一般也可以到收货地即合同履行地法院进行诉讼。

在繁荣社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知识互动现场,参加活动的居民们表示,这样的案例讲解和普法宣传活动很实用,实实在在学到了网上购物防骗技巧,提高消费群体辨别真伪能力的维权意识。社区和律师共同表示,今后,我们将不断加强多领域普法宣传,引导居民理性消费、健康消费,进一步构筑社区支持消费者的法律咨询保障体系,聚焦消费者“急难愁盼”问题,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构建“人人愿意消费、人人参与消费”的消费大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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