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俊杰顾问

一级律师,实习律师指导老师,吉林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长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吉林阳光博舟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总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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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高俊杰,男,汉族,1965年6月生,吉林长春人,中共党员,一级律师,吉林大学法律系国际法专业,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10月取得律师执业资格,实习律师指导老师,长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吉林阳光博舟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总顾问。

高俊杰律师是首批至今的长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19年被聘任为辽源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第七届吉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吉林省知识产权研究会理事;吉林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吉林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仲裁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原吉林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国际商会吉林调解中心调解员。

高俊杰律师2002年被吉林省司法厅授予“人民满意律师”称号;2004年被吉林省司法厅授予吉林省律师“先进个人”称号;2008年被吉林省司法厅党委授予“全省优秀党员”称号;2015年荣获长春仲裁委员会“优秀仲裁员”称号,所撰写的长仲裁字(2013)第187号裁决书被评选为长春仲裁委员会2015年度“优秀裁决书”;2019年荣获“吉林省优秀律师”称号。

1982年-1986年:吉林大学法律系国际法专业学习,获得学士学位;

1986年-1995年:吉林省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工作,执业律师;

1995年-1996年:赴英国、欧盟、香港参加中英青年律师培训项目;

1996年-1998年:吉林大学研究生院经济法专业学习,获硕士学位;

1996年-2003年:吉林佳林律师事务所工作,合伙人律师;

2004年7月-2024年7月:吉林阳光博舟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2024年7月至今:吉林阳光博舟律师事务所总顾问。

 

关键词:

主任 律师 律师事务所 1996年 合伙人 吉林大学 执业 吉林 1986年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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