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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名称:吉林阳光博舟律师事务所
事务所地址:长春市亚泰大街5211号五环国际大厦2502室  

事务所电话:0431-81798015   81798016     事务所邮箱:jlygbz@sina.com

 

分所名称:吉林阳光博舟(通化)律师事务所

分所地址:通化市红星美凯龙5号楼2单元3层
分所电话:0435-3390364   分所邮箱:yangguangbozhou@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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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纠纷(行政诉讼)
摘要:
吉林省德惠市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06)德行初字第16号原告:吉林储备物资管理局二三八处法定代表人:黄玉涛处长委托代理人:高俊杰吉林阳光博舟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孙永久吉林储备物资管理局二三八处,副科长被告:德惠市国土资源局法定代表人:李凤岐,局长委托代理人:李金波,国土资源局地籍科科长委托代理人:杨景才,吉林华航律师事务所律师第三人:吉林省瑞达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梁国芳,经理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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